农牧业机械是实现农牧业现代化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发展农牧业生产,解决“三农三牧”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手段。内蒙古自治区是农牧业大省,市场需求突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水平高。
多元化培育联合主体
内蒙古自治区加大对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融资担保的力度,支持条件成熟的贫困旗县打造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断提高紧密型农企利益联结比例,将贫困户纳入产业链条,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牵引力量大、带动能力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意愿组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发展精深加工,搭建物流体系,健全营销网络,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努力提高农牧业机械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大力开展农牧业机械工业,对于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牧区消费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引导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标准化生产、技术创新、品牌创建、质量安全、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联手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组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以“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的组织形式,汇集种养、加工、物流、销售等产业链各环节经营主体。指导合作社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鼓励农牧民以土地(草牧场)、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农机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开展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重点扶持一批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合作社,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家庭农牧场认定制度,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发挥其基础性作用,提高农牧民深度参与利益联结能力。支持家庭农牧场应用新品种、新技术,调优种养结构。引导家庭农牧场与农牧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引导各成员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制定共同章程,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提高运行管理效率。鼓励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治理机制,制发成员统一标识,增强成员归属感和责任感。
延长畜牧业装备制造产业链,逐步扩大种植业装备产品的品种。
1.完善牧草和秸秆饲用化高端收获技术及装备,提升智能化水平。研制宽幅低损自走式调制收割机、水平转子式搂草机、大型中高密度捡拾压捆机、草捆收集拉运装备等牧草和秸秆饲用化高端收获技术及装备,提升智能化水平。
2.研发大型马铃薯种植、收获设备,逐步形成产业。研制大型马铃薯种植机械设备、大型马铃薯收获机械设备以及马铃薯初加工机械装备等成套作业装备,完善优势种植业区产装备体系。
3.研发农林生物质收获加工成套设备,提高资源利用率。研制多功能农作物秸秆收储设备、自走式沙生灌木收割装备、沙生灌木饲料化加工装备。
4.发展自治区特色农业装备,促进农业装备向全程、全面发展。研发沙柳、梭梭种植收获设备、葡萄种植收获设备、葵花收获设备和草原保护建设机械设备,促进农业装备向全程、全面发展。
内蒙古将继续提升农牧业保险保障水平,拓展农作物、牲畜、森林等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产业保险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