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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1年02月05日 来源:内蒙古研究院 作者:吴禹潜

行走在干净整洁的马路上,置身于简单质朴的农家小院中,望蓝天白云、赏绿树鲜花。优美的环境、清新的空气,无不令人心旷神怡。这是我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以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保障农牧区饮水安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着力点,深入实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准确摸清底数,严查土壤污染状况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区深入开展农用地、企业用地和污染耕地调查工作,切实摸清土壤环境状况,针对性开展修复与治理。

  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求,2017年,我区与全国同步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先后组织200余名技术人员完成2593份土壤和138份农产品样品采集、制备、流转、分析测试和成果集成工作,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技术验收。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在农用地详查工作基础上,2018年启动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确定涉及13个行业、165个地块作为调查对象,其中,在产企业地块56个、关闭搬迁企业地块8个、填埋场83个、尾矿库18个,现已完成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纠偏、布点采样方案编制、钻探采样、检测分析等工作。

  此外,我区还开展了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南市乃东区2块疑似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详细调查,编制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用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土壤污染防治适用技术。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摸清全区土壤环境状况信息,并编制《西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

  科学精准施治,推进污染治理工作

  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围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务实举措,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落实资金4200万元,在7市地选择不同海拔高度、不同地理环境的具备基础条件的27个行政村,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目前,试点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并组织开展试点成效评估,编制《西藏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和《西藏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全区基本实现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设施建设逐渐向乡镇(村庄)辐射和延伸的良好局面。2019年,全区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76%,具备条件村庄生活垃圾治理覆盖率达80%。

  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提升村容村貌为方向,配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期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8亿元,用于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中,1.22亿元用于1950个村环境整治、1515万元用于珠峰生态环境保护、42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同时,完善生态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规划建设配套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深入开展环境大整治行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旅游发展等部门,以城镇、乡村、重要交通沿线、重点景区周边、江河湖泊以及滩涂湿地等区域为重点,连续两年开展环境大整治行动,陈年垃圾、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截至目前,全区农牧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乡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

  严格环境监管,逐步形成治理机制

  “以前村里公路两侧杂草丛生,每户庭院里都堆放了不少杂物,看着十分杂乱,现在门路平展、院落清洁,人人都以讲卫生为荣。”拉萨市林周县群众达瓦告诉记者,与之前的相比,现在村里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坚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近年来,我区以畜禽养殖管理、水源地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使农村更绿,环境更美,百姓的生活品质更高。

  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完成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调整工作,共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1482块、禁养区面积2.5万平方公里,经优化调整,禁养区面积减少0.39万平方公里。将3家畜禽饲养企业纳入2020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重点监管。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调研。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3%,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4.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农业“一控两减三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化肥农药保持零增长。

  强化农村水源地保护。2014年至2017年,协调自治区落实3.3亿元实施3300个农村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农牧区饮用水水源地信息调查评估,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管理。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目前,全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牧区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

  严格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管理。建立全区重金属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组织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排查,建立“一企一档”,实施动态管理。持续开展以涉重金属企业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区未出现涉重金属污染耕地现象。柒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