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取得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有力证明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坚定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的制度自信。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巨大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治理效能,充分发挥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巨大优势,内在要求相关重要制度与之配套衔接。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巨大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治理效能,需要下功夫研究相关重要经济制度与基本经济制度的配套衔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出新概括,第一次系统地从13个方面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图谱,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作了新时代阐释。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同于所有制”的思维定势,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明确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内涵,引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入新时代,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突破中创新,在坚守中发展。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过去,长期坚持“三分法”观点,将所有制、所有制性质视为生产关系的决定性要素,并始终从所有制性质的层面定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然而,十九届四中全会融合“四环说”的理论观点,大胆突破这一理论惯性,将“基本”二字的辐射范围扩展到社会生产的全过程,将基本经济制度理解为生产关系各环节应坚持和发展的基本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生产环节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分配环节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交换环节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和“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交叉性和综合性,前者可以视为生产、消费环节的基本经济制度,后者可看作生产、交换、消费环节的基本经济制度。
经济发展实践表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对于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影响。例如,经济体制改革前后的国有企业,基本性质没有变,但由于实现形式不同,其活力、竞争力、创新力等有显著差异。把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巨大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治理效能,需要深入研究公有制经济、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问题:1.更好发挥公有制经济的独特功能,需要大胆研究探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条件下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在国有经济布局上,以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着眼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把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现代化经济体系,是由社会经济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要构建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开放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
经济运行调节机制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来看,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特别是要素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来看,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还需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发挥应有的调节职能。是对所有制性质核心地位的坚持,也是对一直以来的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巩固和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