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24日,全区已有174家旅游星级饭店恢复对外营业,有14804家公共文化场所、181家旅游景区恢复对外开放,复工率分别达到67.18%、98.25%和38.27%,扣除季节性因素,基本实现了“能复则复、应复尽复”,全面恢复了正常生活秩序。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相继关闭,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全部歇业,旅游综合收入呈断崖式下跌,旅游业受冲击较大。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响应,与金融、财政、税收、社保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指导和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和单位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稳企惠企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文化和旅游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截至3月20日,全区已为903家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43亿元。
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不断丰富特色旅游产品,积极构建文旅多产业多领域融合互通的休闲消费体系,创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培育文旅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同时鼓励研学旅游、民俗旅游、红色旅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一批适应境内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及具有和民族特色创意旅游商品。
还将不断提升消费便捷程度,鼓励建设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聚集地,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鼓励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旅游”,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
此外,将不断繁荣假日和夜间经济,精准把握节假日及高峰期旅游消费集中的规律,集中开发一批常态化、特色化夜间文旅体验项目,打造更多夜间文旅活动(产品)品牌。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鼓励博物馆、美术馆等夜间开放,推出一批夜间文旅消费打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