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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融、开放创经济发展新空间
2016年08月09日 来源:研究院 作者:李若帅
   “十二五”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全面推进“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的开放战略,大力推进对外大通道建设,畅通与内地及周边国家往来,对内对外开放。
   2015年和哈萨克斯坦合作中,哈萨克斯坦经济受国际油价下跌和货币贬值影响,进出口都有较大幅度下滑,从中国经哈萨克斯坦去往欧洲的集装箱货运量增长了一倍。
   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下,两个开发区加强与对口援疆省市的合作,采用BT、BOT等模式,吸纳企业资本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2011-2014年累计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62.3亿元,完成全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32%,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154.3亿元。
   “十二五”期间,新疆自治区向西开放进展。数据显示,2014年全区实现进出口总额276.69亿美元,是2010年进出口总额(171.28亿美元)的1.62倍,年均增长12.8%。几年间,对外贸易的发展吸引了中集车辆、中国重汽等一批机电企业来疆投资发展,2014年,新疆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61.14美元,占全区出口总值的26%。几年来,自治区搭建的向西开放平台功能逐渐强大。2011年至2014年成功举办的4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共签订内联合作项目3258个,签约总额21840亿元。2015年的首届亚欧商品博览会签约项目149个、资金额1259亿元,目前,全疆15个陆路口岸公路全部实现黑色化,7个实现了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通行条件全面改善。
   自2010年新疆成为全国首个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省区以来,截至近期已与75个国家和地区办理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1760亿元,全区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地区扩大到14个地州市,商业银行发展至18家,参与企业1290家,较2010年末增长7倍。
   金融充实经济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转方式、调结构具有决定性影响和作用。面对即将到来的“十三五”,通过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浇灌实体经济,已成为新疆自治区金融业大发展的根本所在。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新疆自治区存、贷款余额先后突破万亿元大关,新增存款8323.2亿元、贷款8241.8亿元,贷款增速有47个月位居全国前三位。截至2014年年末,新疆自治区本外币存款余额15217亿元,贷款余额12238亿元。
   新疆自治区金融业2010年—2013年,新疆自治区金融业增加值就从198.9亿元增加到420亿元,形成了以银行信贷市场为主导,证券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及货币市场等协调发展的格局。
   新疆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将把金融作为第一支撑,创新金融服务,更好发挥金融对结构调整的支持作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有效性。
   同时,新疆保监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新疆保险业保费规模达300.59亿元,同比增长16.27%。新疆保险业累计为全社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10.09万亿元,创造社会增加值25.91亿元。共有10家保险公司在疆开展了24项投资,投资金额108.44亿元,投资项目数量同比增加140%,投资规模同比增长141%。贷款保证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等险种的推出,为支持疆企发展和“走出去”有了重要作用。
   据新疆证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末,新疆新三板挂牌公司达54家,挂牌数量位居全国第17位、西部12个省区(市)第3位。仅今年1-11月,新疆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37家,远超2014年全年17家的水平。疆企登陆新三板后,共有12家挂牌公司发行股票16次,累计融资8.08亿元。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开市两年来挂牌企业达550家,注资逾115亿元,累计为挂牌、托管企业实现融资14.31亿元。
   目前,从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成功转入‘新三板’的企业共有35家,中心作为新疆中小企业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凸显。
   股市和债市作为直接融资的两大主体,为新疆企业的“输血”与“造血”发挥了巨大作用。数据显示:自2010年至今,新疆A股42家上市公司融资总额达860.38亿元,占历年融资总额的73%。
   自2010年新疆试点跨境人民币业务以来,交易主体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2014年年末,新疆已与哈萨克斯坦、美国等6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跨境结算实际收付累计达1578.32亿元。
   其中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合作中心”)目前,已吸引6家中方银行、1家货币兑换公司入驻,20多个国家的100多家境外机构在试点银行办理金融业务。
   目前,新疆自治区正按照国家“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要求,加快“五大中心”建设,加大“走出去”支持力度,建设好境外产业集聚区,努力“走出去、引进来”,正形成互利合作的双向开放新格局。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是新疆自治区历史性的机遇,抢抓机遇才能有力促进新疆对内对外开放。新疆自治区应以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统领各项工作,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新疆自治区地缘优势显著,与周边8个国家接壤、边境线长达5600余公里。新疆自治区开放的步伐可以走得更大一些,把新疆自治区建设成为亚欧商贸物流中心,一定能促进当地乃至周边国家的经济贸易发展和社会进步。
   同时新疆自治区应加大对有前景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的支持,围绕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研发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应充分发挥中小商业银行差异化优势,积极推动在开发区、商贸物流区、出口加工区等小微企业集群地区设立小微特色支行,构建“贴身式”网点体系。同时,合理下放小微贷款授信审批权限,全面支持当地小微企业发展。
   在‘三农’及南疆等金融薄弱区,应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样性、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等金融服务领域,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竞争性供给;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利用证券、期货、担保、保险等多种金融手段,有效提升农村金融产品的附属功能,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