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首页 > 广西 > 正文
美丽广西·生态乡村
2016年08月09日 来源:研究院 作者:褚梦清
   生态乡村活动于2015年至2016年集中开展,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到2016年底,“村屯绿化”要实现乡村普遍增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效益显著提升;“饮水净化”要实现乡村供水基础设施完备,生活生产用水提质增效,供水用水保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村屯自来水普及率明显提升,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道路硬化”要实现乡村道路基础设施普遍改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道路建管养运机制基本建立,村通村提升、村通屯畅通、屯通屯保障、户通户便民,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生态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以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宽裕、服务保障有力、乡村和谐幸福为总体目标。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以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民风建设为重点,切实改善乡村生活条件,转变乡村生产方式,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突出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资源环境综合执法,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努力让广大乡村群众过上富裕文明的美好生活,以牢固树立“生态、经济、发展”理念,在充分尊重乡村客观实际情况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科学确定不同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好办法好措施,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基本原则。
   以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把握群众需求,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文化内涵,增强乡村建设风韵,把丰富的民族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坚持问题导向,运用体制机制创新的办法解决问题,以非常规的路径方法着力突破瓶颈制约;大胆创新方式,探索多元投入机制等为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