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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生态乡村建设
2016年08月09日 来源:研究院 作者:褚梦清
   自2013年广西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以来,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乡村面貌较大改观,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2015年至2016年广西将集中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活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是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和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双核驱动”的重要配套工程,是实现广西“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以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民风建设为重点,切实改善乡村生活条件,转变乡村生产方式,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突出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资源环境综合执法,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努力让广大乡村群众过上富裕文明的美好生活,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宽裕、服务保障有力、乡村和谐幸福的总体目标。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四个阶段。牢固树立“生态、经济、发展”理念,以充分尊重乡村客观实际,群众满意为标准。根据地理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基础条件,科学确定不同的目标任务、方法路径以及建设重点和时序。鼓励各地结合自身情况采取科学简便、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的好办法好措施,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生态乡村活动于2015年至2016年集中开展,“村屯绿化”、“饮水净化”和“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成为“生态乡村”活动的主要内容,与“清洁乡村”活动中的清洁水源、田园和家园有机对接。
   在经济新常态下,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是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广西在地理特色、生态环境、民族文化方面,有突出的比较优势,开展好美丽广西活动,就要把绿色经济理念、生态文明意识落实到活动各个环节之中,要把美丽广西活动与发展生态经济有机结合、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切切实实找到开展美丽广西活动的落脚点,促使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经济发展互哺,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