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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下半年重点工作布置
2016年08月09日 来源:研究院 作者:杨健霖
   7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分析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继续全面深化改革。
   会议听取并强调,内蒙古自治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个专项组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就做好下一阶段党的建设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带着问题抓工作,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造性,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要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全面系统、深入持久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落实部分省区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座谈会、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农村牧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为重点,统筹抓好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持久地推进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人围绕本地区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汇报了各地教育改革、工作亮点和创新思路方法等方面的情况。与会人员还到今年将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后旗第一小学、民族教育园区,磴口隆盛合学校、协成学校、诚仁中学、渡口学校等地观摩,详细了解学校专用教室、设施设备、体育场地、校园文化建设以及迎检准备工作等方面情况。
   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自治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就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基础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措施办法,为做好新形势下我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