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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创新,促进内蒙经济发展
2016年12月29日 来源:内蒙古 作者:杨建林

2016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绿色”作为政府十三五规划中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断被关注。

近段时间关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文件相继出炉,践行绿色行动也将随之不断深入。在实践中,应通过政策和制度的调整,积极拓宽绿色产业基金的融资渠道,引入金融资本、养老金、民间资本、国际资本、机构投资等成立绿色发展基金。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海银行发行5亿元绿色金融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此,积极筹划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工作。绿色金融债券的获批,有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本次发行5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将全部投向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前期遴选出的绿色产业项目库中涉及的33个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清洁交通、清洁能源、节能等5大类项目,将进一步优化乌海地区产业结构,增强金融支持绿色项目发展的能力。 

另外,应陆续出台具体政策鼓励以解决民间资本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例如内蒙古自治区等设立民营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在低碳环保、市政基础设施、先进装备制造、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支持绿色基金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在实践中还需要不同层面予以推进落实。

绿色基金无疑会成为城市绿色转型的重要投融资工具,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的改革;通过体制上的创新来推动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等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成为关注热点。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的大方向逐渐明确,作为政策和机制创新的有效融合,绿色基金是技术、资本和产业相结合的有益尝试:一环保产业要由“政策驱动”向“驱动政策”转变,推动相关政策落地;二促进技术、团队、项目和资金的融合,推动企业“走出去”;三通过目标导向评价机制和长效考核机制。将各方资源聚集在一起,以技术加资本推进行业大发展,为绿色金融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