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型开放是大湾区打破内部壁垒、实现要素自由流动、构建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大湾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高水平对外开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新时代新征程,大湾区须不断深化制度型开放、坚持系统性开放、实行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开放,以开放促发展,以发展促开放,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
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时代对制度型开放提出了新的要求。粤港澳三地在数据政策、跨境流动标准和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仍存在差异,数字经济领域的制度型开放亟待深化。须进一步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规则统一,通过建立跨区域的数字经济一体化框架,加强三地在数据标准、隐私保护和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协调,促进大湾区数字市场的互联互通,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目前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合作平台,建立港澳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和跨境数据流动“白名单”制度,有力推动了湾区内数据便捷流动。
多领域协同开放,提升整体竞争力。比如,在贸易领域,可通过优化政策与完善机制,加深与国际市场的接轨,以进一步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商品流通高效顺畅,凭借港澳作为国际门户的优势促进金融、法律、医疗、教育等现代服务业的全面开放与深度融合。在科技领域,锚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加强教育与科技合作,推动粤港澳三地协同布局创新链条,通过“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提升区域科技整体实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的产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