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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为新疆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1年05月07日 来源:内蒙古研究院 作者:信息中心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The Great Western Development Strategy Has Injected New Impetus into Xinjiang'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roposed to take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est to form a new pattern.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决定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4月发布了《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以下简称《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月出台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

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新疆发展提供新契机、注入新动能,助推新疆走向开放前沿。如何确保政策落地、释放红利?在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点?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吴绩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部开发处处长陈卫强就“新疆落实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税收政策”进行了解读。

新版《目录》全面涵盖自治区“十大产业”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进行了调整,新出台的《目录》有什么样的特点?如何解决《目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继续援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并明确以上目录如修订将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第二部分继续按西部地区12省(区、市)分列,其中:涉及新疆的鼓励类产业项目共有56项,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相比,新增33项、调整优化12项,这56项产业项目立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涵盖了自治区重点发展的石油石化、电力、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旅游等“十大产业”,以及重点发展的其他产业,例如汽车整车制造、高压输变电及控制设备研发及制造、葡萄酒和饮料生产、风力、光伏发电等,对这些行业减轻税负,有助于将新疆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优势,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来疆投资兴业,为新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发展,提供了最大的政策支持。

新政策门槛降低、范围拓宽、政策趋稳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较以往政策相比,有什么特点?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以来又取得了哪些成效?

此次西部大开发政策主要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门槛降低。将符合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放宽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二是拓宽范围。与2014年的鼓励类目录相比,新的鼓励类产业目录立足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自治区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纳入了优惠范围,共有鼓励类产业项目56个,总数为西部十二省区之最。

三是政策趋稳。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在保持政策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政策享受门槛、拓宽鼓励类产业项目范围,在政策主体框架、优惠享受办理、后续管理等方面平稳有序衔接过渡,保证了政策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

确保政策落地、应享尽享、释放红利

由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0号令和财政部2020年第23号政策施行时间不一致,对于时间差导致的政策衔接问题有何具体规定?此次新版《目录》的出炉,实际上是因地制宜地为新疆未来产业的发展方向提供了指导,如何确保新政策落地、释放红利?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自2021年3月1日施行。考虑到时间差导致的政策衔接问题,本着应享尽享的原则,税务部门将按照税法规定确定减免税计算方法,近期将与发改部门一道发布。

为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培育壮大“十大产业”发展,让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地见效,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税务局在研究、分析以往政策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了纳税人优惠享受方式及资料留存、税务机关开展服务与管理、争议解决机制、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内容,确保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柒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