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资源丰富的新疆,今年打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占比“天花板”,解除了市场化交易电量中新能源占比不超13%的限制,即市场主体购买新能源电,不再需要与火电“打捆”配比,可以实现全绿电消费。新疆今年首批成交的市场化交易电量中,新能源电量达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新能源占首批成交电量的四分之一以上,规模创历史新高。
据介绍,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市场主体购买新能源电的诉求日益强烈。而且,随着经过近些年来的快速发展,至2020年末,新疆新能源装机3561万千瓦,年发电量达585亿千瓦时,发电量连续5年增长。所以,新疆新能源电已经具备独立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条件。何况新疆作为中国五大综合能源基地之一,具备同时开发风电、太阳能发电的条件。“疆电外送”在推动中国国家能源资源大范围配置、保障国家能源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缓解环境压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前新能源作为稀缺资源,只能与火电打捆参与交易,以避免分配不均。经过“十三五”的快速发展,至2020年末,新疆新能源装机3561万千瓦、年发电量585亿千瓦时,规模连续5年持续扩大。而且各市场主体购买新能源电量诉求日益强烈,新能源已经具备独立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条件。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累计组织169批次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中新能源替代交易21批次535亿千瓦时,2600家各类市场主体从中受益,极大地促进了新能源的发展和消纳。(健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