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2021年2月22日中央连续发出的第18个一号文件,为广大农民群众送去了牛年新春的“政策大礼包”。文件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三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就农业现代化方面,突出部署解决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问题。农村现代化方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部署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农村消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事实证明,只有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才有基础;也只有这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补短板”的重大举措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进入新阶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何况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因此,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部分,将“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成为重点关注问题:
一是加强乡村产业支撑。无论是脱贫攻坚时期,还是乡村振兴时期,既需要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又要立足特色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壮大,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监测机制,以低保为主守住防返贫底线。利用好五年的过渡期,逐项分类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逐步实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三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启动长江经济带的禁渔;抓好黄河流域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发展,在一带一流域建设一批综合治理示范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新兴区。继续做好“一控两减三基本”,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杆农膜农药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四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调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消费设施、人居环境、数字乡村等建设。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支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推动便利化、经济化、品质化发展;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不断推进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
五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农村要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孕育农村社会好风尚。
六是深化农村改革。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投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激发农村各类要素活力,尊重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振兴乡村,为民而建
乡村建设一定要考虑农民的需要,照顾他们的感受,一定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不是一拥而上都去搞建设,要强化统筹、突出重点,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行县乡村统筹,不同层级明确不同建设重点,满足农民不同层面的需要,实现功能衔接互补、资源统筹配置。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系列工作部署瞄准农村公路、农村供水、电力保障、智慧农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多个领域,为农村现代化勾勒出明确的路径图。
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一部分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处于低效利用状态,没有突出住宅的作用,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十分敏感和复杂,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同时也要明确,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强迫农民“上楼”,要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
积极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进一步强化“三农”的战略支撑作用,努力让农业农村现代化跟上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步伐,在“四化”进程中不掉队。(健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