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首页 > 广西 > 正文
广西应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2016年08月09日 来源:研究院 作者:褚梦清
   广西生态经济工作会议上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生态经济发展壮大、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三大目标。
   广西生态良好,林地面积达2.39亿亩,总量居全国第六位;森林覆盖率达62%,居全国第三位;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6%;39条主要河流72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1%。广西发展生态经济,应把“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作为方向,坚持资源永续利用、开发与保护并重,在保护生态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
   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和建设,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扶贫效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充分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各种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限制对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减少人们生产生活对环境的排放。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实施以封育保护为主的生态自我修复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加强村屯绿化,增加森林植被,进一步改善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构建林区立体复合生产模式。一要大力发展林下养殖。二要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广西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相当于全区耕地总面积1.5倍,目前林下养殖仅占一部分,发展林下种植有很大空间。
   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和扶持环保型产业和龙头企业。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原理设计的一种生态经济形式,发展生态经济,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首要任务是培育符合地方优势的生态产业,扶持龙头企业。结合广西实际出台一系列发展循环经济的优惠政策,在立项环节、建设和生产环节和消费流通环节等方面给予支持,使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迅速形成气候。
   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良性互动。实施生态扶贫,发展生态经济,要求通过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种养、加工、商贸、旅游等特色产业,形成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良性互动。要突出特色,选准产业。因地制宜,选准有助于巩固和提升本地环境承载能力的特色产业。二要加强联合,壮大规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追求规模经济,避免规模不经济。要加强联合,加快产业聚集,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三要创新机制,示范带动。可考虑建立试验区、各类特色示范园,在政策、资金、土地等多方面给予一定的扶助和倾斜,发挥其对周边地区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