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记者从全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视频会上获悉,今年全区各级水利部门继续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清点扫尾、查漏补缺,统筹解决季节性缺水、饮水安全不稳定易反复、水质保障程度低等问题,建立巩固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脱贫摘帽“有安全饮水”全面稳定达标,整体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千方百计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目前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计划已下达,各地要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制定解决路径和资金筹措方案,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贫困县要把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优先组织实施。非贫困县要加强财力统筹,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全面完成清点扫尾和查漏补缺工作。对2019年度建设的饮水安全项目(包括市县资金项目、没有纳入饮水安全战役清单的项目)进行清点扫尾,6月底前务必全面完工。全面排查历年已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情况和已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人口,重点排查存在季节性缺水、水质不达标、工程管护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若直接影响脱贫摘帽“有安全饮水”指标达标的,分类建立问题清单,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巩固提升工作。
加快年度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以2020年计划脱贫摘帽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为重点,统筹面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点解决季节性缺水、饮水安全不稳定易反复、水质保障程度低问题。原则上要求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量较大、施工期较长、不影响脱贫摘帽“有安全饮水”指标达标的巩固提升工程,可结合“十四五”规划统筹考虑,已列入今年实施计划的,9月底前要完成。
加强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各地要制定市县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县级维修养护资金,加大工作力度,6月底前完成影响“有安全饮水”达标的维修养护项目,9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的维修养护。继续抓好水价制定、水费收缴工作,确保4月底前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5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比例达到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11月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比例达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