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是极具优势的创新力量,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对改变地区产业结构,提升地区经济发展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区域竞争力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初步统计,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全年实现总收入1579.8亿元、净利润92.2亿元、上缴税额75.4亿元、出口创汇65.9亿元。其中,总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近150家。2016年度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的R&D经费支出达到68.8亿元,技术改造经费支出达到7.6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中,有留学归国人员近150人,硕士以上达到3500人左右,引进外籍专家近30人。主要产品中新产品的产值和销售收入分别为321.7亿元和363.7亿元,分别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体产值和销售收入的21.6%和23.0%。申请专利超过2000项,其中发明专利超过1000项;专利授权达1100多项;拥有有效专利48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超过1400项。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高企培育和发展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数量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总数仅有352家,排全国倒数第5位;二是规模小,全年总收入1500多亿元,在全区经济总量中的占比还非常小;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和包头二市,其中,呼和浩特市131家、包头市71家,占全区57.4%;另外,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占总数21.3%;其余8个盟市占21.3%。四是技术领域分布不平衡,在8大技术领域中,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3个领域的企业占总数达到61.9%,比去年下降7.3个百分点,领域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有所改善,但依然很严重。
针对上述问题,内蒙古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通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从2017年开始,按照自愿申报、审核入库、定期更新、动态管理、适时增补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针对入库企业的特征和在科技创新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全面辅导服务,帮助制定解决方案,推动其提高创新能力。对出库、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安排科技计划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同时,争取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补助。另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进入地区高新园区,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提高认识,加强对企业家的战略培训,对科技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的业务培训,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研发体系。同时,加强对盟市高企培育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三是健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发展壮大从事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综合科技服务的科技服务队伍,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全新的科技服务机制。使企业在培育成长过程中,以较小的投入,充分享受到相应的科技服务。